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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方圆的规矩-HTML
HTML(Hyper Text Mark-up Language)即超文本标记语言,是WWW的描述语言,由WWW的发明者Tim Berners-Lee提出。设计HTML语言的目的是为了能把存放在一台电脑中的文本或图形与另一台电脑中的文本或图形方便地联系在一起,形成有机的整体,人们不用考虑具体信息是在当前电脑上还是在网络的其它电脑上。这样你只要使用鼠标在某一文档中点取一个图标,Internet就会马上转到与此图标相关的内容上去,而这些信息可能存放在网络的另一台电脑中。
HTML文本是由HTML命令组成的描述性文本,HTML命令可以说明文字、图形、动画、声音、表格、链接等。HTML的结构包括头部(Head)、主体(Body)两大部分。头部描述浏览器所需的信息,主体包含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
HOMEPAGE(主页)是以HTML格式写成的,HTML不是所见即所得的,不过HTML非常易学易用,它以标签(TAG)标示及排列各对象。而标签本身则以“<”和“>”号标识,标签内的内容称为元素(ELEMENT),元素代表了标签的意义。
元素是与大小写无关的。它很类似与工业标准的SGML(标准广义标置语言),它的结构可以归为SGML文档类型定义(DTD)。
从HTML语言写成的文本样本中很容易看出这种语言的特点:
--它的定界符(标识)都是可读的。
--它拥有超级链接(hyperlink),由这些超级链将若干文本组合起来构成超文本(Hypertext)。
HTML写的文本是一种很直观可读的文本形式,对于熟悉HTML的人员,看文本即可出现(想象出)该文本显示在屏幕上的形式,但细心的读者可能也会发现,标识占用的字节数很多,因而这种语言的效率是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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